尊敬的各位农机同仁:
近日,我协会发现有不法分子仿冒我们协会人员及合作机构,发布欺诈性消息。
为避免各位农机同仁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,我协会郑重声明,网站(http://www.lnnj521.com/)为我协会唯一指定的官方网站,公众号(辽宁农机商情,微信号:LNNJ521)。除我协会网站和公众号公示信息外,协会未与其它任何机构或个人建立合作伙伴关系,从未超越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,特提醒各位农机同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,防止上当受骗。同时,我协会对侵害协会名誉的行为予以严重关注,并将根据事态的进展情况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,来维护我协会和各位农机同仁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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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此公告。
辽宁省农机流通协会
2020年4月3日